索引号:000014348/2019-17150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名称:魏县开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工作

文号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2019-04-24

魏县开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工作

为改善、提高遗属生活水平,424日,县人社局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调整标准会”,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负责人参会。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25元调整到每人每月682元。对遗属中的孤老孤小人员、经组织确认因公牺牲死亡的遗属以及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遗属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提高到818元。新标准从201911日起执行。

为确保调整准确无误,我县在全县组织开展了遗属调查清理工作。调查清理以单位自查为主,县人社部门复查、抽查为辅,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生存状况、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对已经死亡、超过16周岁不是在校生已就业、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及时停止发放。

据悉,此次调整工作5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