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684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3-05-17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市抽在我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日酱油”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天日酱油,2023年2月9日,河北冠桌检测科技有限在该门店进行抽检,3月8日,经检验该门店抽检的天日酱油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GZA202302254。

(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刘福保烟酒门市于2023年2月1日从邯郸市瑞民酿造厂购进天日酱油5公斤,抽检用于3.5公斤,现场检查时其余已全部销售完,并提供邯郸市瑞民酿造厂购进票据。

魏县北皋刘福保烟酒门市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魏县刘福保烟酒门市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依据刘福保提供证据,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追根溯源,对邯郸市瑞民酿造厂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8990元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