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603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关于做好2021年度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1-02-26

关于做好2021年度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加强 2021 年春季学校学校(幼儿园)食堂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邯郸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多次强调相关部门要切实保证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人数众多、时间集中,是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逐级压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各项管控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一)供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今年,我市将在 主城区逐步推行中小学午餐供应,供餐单位提供集中用餐配送时, 一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禁超范围超能力 供餐。二是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良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考核,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三是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建 立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台帐记录完 整、准确。四是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餐具 用具清洗消毒彻底、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五是每周 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 施,确保整改到位。六是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并逐步通过认证。建立检验检测室,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成品等进行检验检测。七是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纳入智慧 学校食堂监管系统,实时向学校传送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配送 等信息,接受学校全程监督。

(二)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一是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风险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二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陪餐人员负责对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三是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学校要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春季学期开学前,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自查,制定自查工作台帐、列出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复核到位,确保整改效果。四是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行为。五是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 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六是全面实施“互联网+ 明厨亮灶”,纳入智慧学校食堂监管系统,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智慧学校食堂监管系统,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智慧学校食堂监管系统,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七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确需使用冷链食品的要在本市域内采购,提倡使用生鲜食品,做到日进日清。春季开学前对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一次传染病体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强化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

(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一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等,实施“明厨亮灶”。对学校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三是指导、督促学校提高食源性疾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五是督促学校在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后,立即采取措施, 及时报告属地相关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压实学校及

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售卖或贮存、使用的食品是否为“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 以及不得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的食品品种等。二是建立学校、供餐单位监管档案。制定学校、供餐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风险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措施到位。三是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四是好应急处置工作。接到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后,依法依职责迅速核查处置,科学、规范进行调查和采样送检,按规定进行报告、通报、处置。五是对引发食源性疾病暴发,且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经营者,要依法严惩重处。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和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春季开学后,要联合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学校。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虚于应付,该督促的督促,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

四、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社会共治

(一)充分发挥智慧学校食堂监管系统作用。一是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要全部纳入智慧学校食堂监管系统,实现“明厨亮灶

+互联网”,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二是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借助智慧学校食堂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三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未纳入智慧学校食堂监管系统的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有序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检查。一是具备条件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二是家长委员会推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公正、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家长代表参与检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例行检查的频次和具体日期。三是学校对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整立改;条件不具备的,作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邯郸市教育局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