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291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文号

主题分类:教育监管

发布日期:2018-03-28

魏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魏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等七部委、河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和《邯郸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2.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3.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殊教育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要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根据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标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融合教育的质量整体提升。

(三)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2.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3.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试点推进医教结合,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对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的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监测评估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认真落实“一人一案”。以乡镇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做好教育安置,实施销号管理。将在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其受教育年限,控制辍学。

2.进一步推进融合教育。以乡镇为单位统筹规划,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更多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区域内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定期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指导教学;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制度,全面促进融合教育,使更多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回归普通学校就读。

3.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积极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支撑作用。按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推进县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康复设备配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4.进一步加强送教上门工作。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教育。完善送教上门制度,细化工作措施,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根据残疾幼儿身心发展情况、家庭意愿和我县特殊教育资源状况,通过普通幼儿园就学、特教学校就学等方式,提高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学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配备相关康复设备和专兼职特教教师。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学前融合教育中的示范作用。

2.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方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加强职业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与职教中心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继续加大特殊教育发展投入。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基础上,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按学生学籍所属学校发放。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向特殊教育倾斜。县财政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与省级特殊教育经费及中央特教补助资金一起使用,重点向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和特教师资培训等薄弱环节倾斜。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资助残疾儿童。适当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班),主要用于开展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

2.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提高残疾学生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3.建立完善社会和个人扶残助学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构建特殊教育支撑体系

1.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2.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辖区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提供特殊教育巡回指导和支持服务。

3.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县教育局教研室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发挥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在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配齐补足特教教师。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

2.强化教师在职培训。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骨干教师的培训,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特殊教育学校承担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保障特教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同等条件下其职称评定、晋级、业务培训应当优先。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和普通学校中承担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教师,在残疾人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从该岗位上退休的,其加发的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

(六)推进特殊教育教学改革

1.努力实施新课程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专业能力。坚持教育与康复相结合、传承借鉴与发展创新相结合、规定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的课程体系与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残疾人义务教育质量。

2.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配备,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培养残疾儿童少年良好阅读习惯。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领导,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十三五”教育规划和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家、省、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乡镇(街道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把提升计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县教育局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教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县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管;县民政局要抓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县人社局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教教师的支持政策;县编办要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县卫计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同时,积极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致残发生率;县残联要做好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每年6月底前向县教育局提供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关数据和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3.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要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