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289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学校招生行为的意见

文号

主题分类:教育监管

发布日期:2018-05-18

魏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学校招生行为的意见

为切实规范县城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严禁各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2、按照国家“消除大班额规划”,新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班额一律不得超过55人。

3、要特别注意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入学问题,进城务工子女持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本辖区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4、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挤占实验室等专用教室上课。

二、招生规模、时间及范围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规模。各学校要按计划轨制招生, 2018年各学校招生班数为:

一完小18个班、一完小南校区4个班、实验学校16个班、三完小18个班、五完小8个班、六完小8个班、南关学校4个班、杜町学校2个班。

2、招生时间。小学为8月10日起开始招生宣传、摸底、登记、核对有关证件;各学校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3、招生范围。县一完小负责招收魏都大街以西、望远街以东、一行路以南区域内的城镇户口人员、购房居住人员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及魏集、西关、西小门、石辛寨等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负责招收魏都大街以东、一行路以南区域内城镇户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购房居住人员子女及魏集、东关、东小门、冯小庄、常小庄等适龄儿童。

第三完小负责招收望远街以西城镇户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购房居住人员子女及赵寨、河里西、皇小庄、北关村、北市场一行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一完小康町校区负责招收康町村、三田村适龄儿童及科教路以南、魏都大街以东各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及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第五完小负责招收陈庄村、郭堂村、冯辛寨、吴辛寨村、三田村适龄儿童及科教路以南、魏都大街以西各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及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第六完小负责招收柏二庄村适龄儿童及梨乡大街以东各小区购房居住及经商人员子女。

南关学校负责招收南关村适龄儿童及科教路以北、魏都大街以西购房居住、经商人员子女。

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杜町校区负责招收杜町村适龄儿童及科教路以北、魏都大街以东购房居住、经商人员子女。

一完小教育集团岗井校区负责招收岗井村适龄儿童及附近小区居住、经商人员子女。

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谢町校区主要招收本村适龄儿童。

三完小教育集团河里东校区主要招收河里东、河里西、赵寨村适龄儿童及附近小区居住、经商人员子女。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规模2018年各学校招生班数为:二中 26个班、四中 24个班 、七中6个班、八中20个班

2、招生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小升初“多校划片”对口招生的有关政策,县二中、四中、七中、八中负责招收县城区一完小、实验学校、三完小、五完小、一完小康町校区、南关学校、杜町小学、岗井小学、谢町小学、李辛寨小学等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2017年8月31日前),东壁路以南区域为二中招生范围,东壁路以北区域为四中、七中招生范围,梨乡大街以东为八中招生范围。

一完小、实验学校、三完小、五完小、一完小康町校区、南关学校、杜町小学等学校非片内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初中学校就读,如回原籍就读确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可向原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

对分配到县二中、四中、七中、八中的学生,二、四、七、八中应按教育局提供的学生名册填写“入学通知书”,并于2日内交教育股审核,交由原就读学校发到每位学生手中,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学籍信息卡、户口本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有关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把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服从大局,以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

2、明确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按程序招生,对超计划、超规模、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学生:

一律不予审核、注册学籍(学生学籍在户籍地初中学校审核注册),不予核拨经费,不提供免费教科书等。新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分设“重点班”、“快慢班”,要全部实行“平行分班”。

3、严格追究 对不按规定计划招生造成超班额现象和违规收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对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全县通报批评;对于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及超班额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经媒体曝光给全县抹黑的,属教育局任命的学校校长及主管副校长免去职务,属县委任命的校长及主管副校长,建议县委进行岗位调整,直至免去校长及主管副校长职务,所在学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得进入先进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