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291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名称: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魏县防贫助业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扶贫脱贫

发布日期:2020-01-09

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魏县防贫助业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魏扶脱组〔2019〕34

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魏县防贫助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

魏县防贫助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6

魏县防贫助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为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防贫助贫公益行动,同时规范防贫助业金使用管理,确保防贫助业金安全、规范、有效用于防贫救助对象中的非贫低收入户发展扶贫产业,根据《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魏县精准防贫助业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魏扶脱组〔2019〕13号)制定本办法

一、防贫助业金的救助对象

防贫助业金是县委、县政府致力于有效解决全县农村防贫对象中非贫低收入户中有劳动能力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涉农产业资金短缺问题,切实加强其“造血”功能而设立的

二、防贫助业金资金来源

防贫助业金来源主要是通过魏县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成功人士、爱心人士筹捐获得。

防贫助业金的

(一)县扶贫开发办(防贫办)就防贫助业金的收入、支出等使用管理情况每半年向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分析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防贫助业金收支使用情况由县扶贫开发办每半年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请县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5名、捐助者5名组成不少于15人的监督小组,负责对防贫助业金的日常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挪用、侵占等。

(四)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转,每年对防贫助业金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定期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防贫助业金每批次救助使用情况应以向每个捐款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的捐款者提供书面形式的使用情况说明。

(六)乡(镇)村两级要深度参与防贫助业金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村级广播、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七)成立防贫助业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扶贫开发办、组织部、纪委监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一把手以及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组成。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对无正常理由,届时不能归还防贫助业金的借款人,按协议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因监管不力导致防贫助业金出现套取、挪用、侵占等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脱贫攻坚期结束后,剩余防贫助业金的处置情况由县扶贫开发办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剩余防贫助业金处置结果。对使用未到期的农户,由承接县扶贫开发工作职能的部门在受助到期后按照魏县精准防贫助业金使用管理办法予以收回并根据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处置意见进行处置,或根据受助户申请并经调查核实后拿出是否收回的处置意见,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附则

(一)本办法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