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59729x/2017-00142

发布机构: 魏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环保部第14批督办魏县7个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环保监管

发布日期:2017-12-20

环保部第14批督办魏县7个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序号 日期 辖区 污染源地址 污染源名称 主 要 问 题 整改情况 是否完成 备注
14-D124-HB 2017/11/3 魏县 魏州街道办 龙乡北大街大碗菜 现场检查时正在用蜂窝煤。 蜂窝煤炉已淘汰 已完成
14-D125-HB 2017/11/3 魏县 魏州街道办 魏州小吃步行街 现场检查时,一个制作石头饼的个体户正在使用蜂窝煤。 蜂窝煤炉已淘汰 已完成
14-D126-HB 2017/11/3 魏县 魏州街道办 魏县占国烧饼店 现场检查发现该烧饼店位于魏县主城区,并且正在使用蜂窝煤做烧饼卖。 蜂窝煤炉已淘汰 已完成
14-D127-HB 2017/11/3 魏县 魏州街道办 冀双琳烧饼店 现场检查时冀双琳烧饼店使用蜂窝煤炉2座,现场堆存有蜂窝煤约500块。 蜂窝煤炉已淘汰 已完成
14-D128-HB 2017/11/3 魏县 魏州街道办 安徽牛肉板面店 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有蜂窝煤煤炉6个及煤炭炉2个处于燃用状态,现场堆存有部分煤炭炭块(约30公斤),蜂窝煤堆存约3000余块。 蜂窝煤炉已淘汰 已完成
14-D129-HB 2017/11/3 魏县 魏州街道办 李大龙大锅菜饭店 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有蜂窝煤煤炉正在使用进行食品加热,现场堆放有蜂窝煤约400块。 蜂窝煤炉已淘汰 已完成
14-D130-HB 2017/11/3 魏县 魏州街道办 永亮大锅菜饭店 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有蜂窝煤煤炉正在使用进行食品加热,现场堆放有蜂窝煤约400块。 蜂窝煤炉已淘汰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