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19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5-14

《魏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解读

一、出台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开展北方地区冬季取暖试点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制定了魏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依据

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2019〕5号)文件精神。

主要内容

一是落实改造任务:2018-2020年底,魏县共需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

二是强调改造标准: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改造后建筑能效水平较改造前提升30%。

三是明确资金来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来源由中央资金40%、地方资金40%、产权单位20%。

四是成立领导组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下达的改造任务目标和通知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勤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