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068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2-11-10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9


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燃气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11月5日全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并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时限

此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自2022年11月10日开始,2022年12月20日结束,为期40天。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检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箱)、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管道严重锈蚀等问题;检查城镇用户自闭阀、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安装情况,户内阀门、连接管、燃气表、燃气燃烧器具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使用不合格或者超期服役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检查户内装修是否存在违规包覆燃气设施;整治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农村燃气方面:检查农村用户使用燃气壁挂炉、灶具、自闭阀、报警器是否安装到位及使用情况,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是否固定牢靠,是否存在双火源、管线跨屋、私搭乱接燃气管线等隐患,是否存在使用超期服役燃器具、橡胶软管等问题,对未安装自闭阀用户,督促其立即整改到位;检查农村居民是否熟悉安全用气常识;整治燃气管道与电源电线、燃器具安全距离不足或交叉缠绕、未安装套管、悬挂重物、灶具无熄火保护、管道锈蚀等问题。

(二)开展户外隐患排查。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燃气场站、市政管网、庭院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阀门井破损等突出问题隐患;加强燃气管道周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日常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导致燃气串气的问题发生;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偷盗气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农村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管线、气化站、地标、调压箱运维状况,防撞装置、跨街管道限高标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管道锈蚀、调压箱附近有无危墙、枯树、松动广告牌等易破坏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燃气场站现场方面:重点检查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检查调压撬、撬车、储罐、储气井、管道等设置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基本识别色、流向标志;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管道、阀门、压缩机、加气(充装)机、鹤管、烃泵、喷淋装置及其它设备(冷却、净化装置、缓冲罐、排污罐等)外观是否良好,有无腐蚀、泄漏;检查工艺管道、压力表、计量仪表、安全阀及附件等是否完好,并处于有效检定期;检查泄漏报警仪、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有检定证书;检查加臭装置是否运行良好,且巡查记录是否完善;检查风向标、防雷设施、消防水池是否设置及运行良好;检查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是否正常投运。检查安全、操作、交接班制度是否制定且有效执行,记录是否完善。

(三)开展燃气施工作业检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安全方面加强燃气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全面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制度规程,检查作业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作业中是否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救援装备是否齐全,认真巡视阀门井维护、检查井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项目,全面检查重点管控区域作业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情况;检查单位及人员资质、防护措施等情况,以及委托第三方进行检修维修作业的燃气企业,其履行安全告知责任、进行技术交底和旁站监理等情况。燃气企业外委队伍使用方面:严格排查燃气企业外委队伍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签订合同、安全协议,是否建立施工人员台账,其参与燃气运行维护和抢修抢险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类证件是否齐全,上岗前是否进行专业业务技术培训,施工单位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等是否齐全完善。第三方涉气施工方面:重点排查施工单位是否与燃气企业签订涉燃气管道保护协议,是否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涉气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并按施工规范设置警示带等问题隐患,切实防止因第三方施工破坏造成燃气事故。

(四)开展液化石油气领域排查。餐饮单位用户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要依据职能分工,对餐饮用户尤其是沿街快餐店进行全面无死角排查,逐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燃气安全技防装置加装工作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重点排查燃气管线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及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存在未加装具有切断功能的燃气报警器等。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组织用气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做到应装尽装,应改尽改。社会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方面: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县委联络协调中心、财政局(国资局)等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对各类学校、医院、养老院、卫生院、光荣院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财政局(国资局)监管企业等用气单位安装燃气报警器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排查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和是否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是否存在未加装具有切断功能的燃气报警器等风险隐患。对重大隐患问题要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和拒不加装燃气报警器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到位。

三、工作分工

(一)属地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发挥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排查整治攻坚活动。要聚焦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排查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改到位。

(二)部门责任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全面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燃气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逐户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应装尽装”;组织对管道、管道井、燃气经营、设施保护、使用、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农村燃气管网标识标志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燃气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第三方施工破坏问题隐患、组织燃气企业全面完成“入户安检”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具安装、维修等活动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充装单位擅自充装非自有气瓶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

2.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负责督促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防措施;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星级以下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区域涉及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针对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同类别,逐户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行业内燃气用户全部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做到底数清晰、应装尽装。

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测检验;监督燃气充装站对气瓶进行定期检测的报废处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销售不合格钢瓶、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具等行为,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有证无照擅自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超期未检、报废改装钢瓶和用罐车等移动压力容器等对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

4.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社会救助机构等用气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并再统计、再排查,逐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覆盖安装到位,同时与单位值班室、监控室连通,确保有效预警,防范事故发生。

5.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涉及燃气使用安全的用气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并再统计、再排查,逐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覆盖安装到位,同时与单位值班室、监控室连通,确保有效预警,防范事故发生。

6.卫生健康局:负责医院、卫生院、卫生服务站(中心) 等医疗服务机构涉及燃气用气单位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并再统计、再排查,逐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覆盖安装到位,同时与单位值班室、监控室连通,确保有效预警,防范事故发生。

7.县委联络协调中心:负责政府机关食堂做好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并再统计、再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覆盖安装到位,同时与单位值班室、监控室连通,确保有效预警,防范事故发生。

8.财政局(国资局):负责国资监管的机关及企业等单位食堂,做好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并再统计、再排查,逐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覆盖安装到位,同时与单位值班室、监控室连通,确保有效预警,防范事故发生。

9.公安局:负责加强对盗窃燃气、干扰燃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涉燃气案件的侦办力度,及时查处盗气行为,严厉打击危及燃气安全的各类治安行为;负责配合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消防队:负责对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三)企业责任

各燃气运营企业(含管道燃气企业、天然气加气站企业、液化石油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突出人防技防、入户安检、有限空间作业、抢险维修作业、第三方施工破坏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各类安全生产规范和责任制度,加大巡查巡检工作力度和应急物资储备,严格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各项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供气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用户使用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保证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消防队、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联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本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导检查。同时,要时刻关注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此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餐饮用户主动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安全装置,自觉抵制使用不合格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液化石油气用户、燃气用户端使用安全。同时,要宣传并严格落实《魏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燃气设施违法行为的通告》、《关于全面打击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和违规使用燃气的通告》,严厉各类违法行为。

(三)强化督导,严肃纪律。县政府督查室牵头,适时开展督导活动,根据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排查整治情况,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实施重点督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导致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统计表需自行下载,下载邮箱:wxzjjsdb@163.com,密码:shuangdaiban),自11月10日开始每日报送排查整治统计表(报送邮箱:wxgrxxb@163.com本次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1房间,联系人侯腾飞,联系电话:13785019283)进行总结。

 

附件:1.魏县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doc

             2.魏县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doc

             3.魏县天然气(加气、液化气场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doc

             4.各类燃气用户加装安全技防装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明白纸.doc


文件链接: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