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97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文〔2021〕36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1-12-29
魏政办文〔2021〕36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魏县“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缓解市民出行难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环境秩序,打击各类停车乱象,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停车难、停车乱” 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局面,按照“高标准、高水平、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完善城区停车基础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服务、严格违法行为处罚、常态化文明停车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解决,实现城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占道经营整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便道等现象,采取管制和疏导相结合,就近引导流动摊点进入市场,合法经营。(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二)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城区内车辆停放有序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特别是重点路口、路段的车辆做到停放整齐,出行有序。(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
(三)加强非法营运车辆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辆和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客、路口等客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
(四)规范非机动车摆放。引导、督导沿街门店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进一步整治非机动车占机动车道、占机动停车位停放。(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五)加强侵占公共泊位治理。重点对沿街门店在停车位摆放锥桶、破旧车辆等行为进行治理,必要时联合媒体进行曝光。(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六)打击占用公共泊位收取停车费现象。对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强行收取停车费,特别是多次收费且收费数额较大的进行严厉查处。(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
(七)加快城区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停车场设施。在城区便道做到“应划尽划”,高标准施划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按照停车场专项规划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建成一批社会公共停车场,并积极探索立体停车、智慧停车项目。县住建局(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八)宣传引导低碳出行。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将停车位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广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市民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减少自驾车出行,从而实现全面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三、实施步骤
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对主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一)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2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召开动员会,对主城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环境和交通秩序有明显改善。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监管,对主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现象保持高压态势,长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魏县“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县长乔新光同志担任组长,王冀罡和王云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导,通过采取暗访、调查、现场跟踪等方式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作用,融媒体中心开辟“城市管理你我他”新闻专栏,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整治行动,从而实现全面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附件:魏县“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魏县“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乔新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冀罡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云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杜廷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军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宇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国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连希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李卫红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安民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冯付杰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