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952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文号

主题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2022-09-02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2022830日在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按照《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向魏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魏人常办〔201810号)要求,近年来,魏县着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初步构建了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因今年是实行国有资产报告第一个五年周期的收官之年,在完整报告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将近五年来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并编入了报告当中。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县属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一)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体系。

县属国有企业具体由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或董事长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部门负责对国有企业研究提出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全县企业资产总额623747.34万元,同比增长10.75%。其中:负债合计320971.71万元,同比增长8.16%;所有者权益合计302775.63万元,同比增长13.58%。

(三)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市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中央、省、市有关企业法律、法规要求,我县依法对各企业实施了监督管理。坚持放管结合,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该放的依法放开,切实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该管的科学管好,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已纳入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184户,独立编制机构数203个。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616504.15万元,较上年减少3.94%。

2.负债总额46411.91万元 ,较上年增长7.05%。

3.净资产570092.24万元 ,较上年减少4.73%。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布情况。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49837.42万元,占8.08%;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566666.73万元,占91.92%。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构成情况。

1.流动资产53773.10万元,较上年减少39.59%,占资产总额的8.72%;

2.固定资产净值138731.75万元,较上年增长13.09%,占资产总额的22.5%;

3.在建工程28711.39万元,较上年减少15.5%,占资产总额的4.66%;

4.长期投资1556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2%;

5.无形资产净值12806.22万元,较上年减少9.77%,占资产总额的2.08%;

6.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45710.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6.08%。

(五)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7261.1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0.11%(其中房屋94757.7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8.3%);

2.通用设备21875.56万元,占15.77%。其中车辆1794.59万元,占1.29%;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8503.27万元,占6.13%;

3.专用设备12100.82万元,占8.72%。其中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3954.62万元,占2.85%;

4.文物和陈列品88.75万元,占0.06%;

5.图书档案1916.38万元,占1.38%;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89.16万元,占3.96%。

(六)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认真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自202141日起实施,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我县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培训,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和培训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对照《条例》修改完善单位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修改制定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条例》解读及具体内容,学深悟透,不留死角,依据条例精髓,一是明确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二是规范全链条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机制;三是聚焦管理事项,强化基础管理;四是依托报告制度,构建监督体系;五是明确法律责任,细化追责情形。修改并制定了《魏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魏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管理办法》《魏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3.紧扣国有资产管理各个环节,完善日常监管体制。

1)资产配置方面。按照“过紧日子”的思想,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以存量制约增量”,严格按照预算要求配置资产,在保障单位正常履职的情况下,对未纳入预算的新增资产能省则省,以减少资产购置开支。

2)资产使用方面。要求各单位落实基础管理责任,明确资产的管理、保养、维修岗位,定期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3)资产处置方面。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管理程序审核、审批。对已达到使用年限的资产,还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浪费。

三、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截止2021年底,魏县国有土地总面积86363.1公顷。其中:湿地面积2.87公顷,耕地53459.9公顷,种植园用地5567.4公顷,林地6499.46公顷,草地132.4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201.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49.53公顷,水工建筑用地318.2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32.02公顷,其他土地1499.93公顷。

(二)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

1.农用地。截止2021年底,全县农用地总面积68388.94公顷,较上年度净减少9.69公顷(其中耕地净增加105.66公顷;园地净增加214.09公顷;林地净减少604.06公顷;其他农用地净增加274.62公顷)。

2.建设用地。截止2021年底,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17569.09公顷,较上年度净减少37.97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减少39.59公顷,分别为建制镇增加327.34公顷,因拆迁村复垦村庄减少364.31公顷,采矿用地减少7.66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增加5.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增加0.58公顷,增加的全部为公路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净增加1.04公顷)。

3.未利用地。截止2021年底,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405.07公顷,较上年度净增加48.66公顷(其中其他草地增加48.73公顷,河流水面减少2.75公顷,内陆滩涂增加2.66公顷,裸土地增加0.02公顷)。

(三)自然资源资产相关制度及措施。

1.加强环境意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资源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电子显示屏播放以及每逢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在县域重要景点和人流密集地设置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最大限度扩大社会宣传面,引导群众自觉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环境,逐步使保护资源与环境成为每个企业、每个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2.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统筹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5.强化违法占地日常监管。利用“天眼”网络指挥平台,24小时对违法用地实施实时监察。特别是对村民违规建设住宅、以养殖和园地看护等临时建筑为名建设永久房屋等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苗头线索及时向乡镇和执法部门移交,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2021年度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水资源资产增减情况。

截止2021年底魏县地表水资源量6982万m³,地下水资源量19331万m³,水资源总量21313万m³。水资源总量比多年平均增加16720万m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增加6772万m³;地下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增加9948万m³。浅层、深层地下水位均持续回升。

(二)水资源资产制度建设及措施。

1.多形式贯彻水法、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教育资源和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深度采访、典型报道节水宣传,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加强节水教育培训,倡导节水行为。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2.严守三条红线、科学调度地表水。对水资源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取水许可,实现各类水资源管理一体化。统筹调控水资源,严格执行了取水许可权限,进一步做好取水审批工作,科学调度地表水、外来水等各类水源,尽力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要求。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标准控制地下水的超采使用,在地下水超采区内,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不得扩大取水量。对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全部封存封填,对已实现江水置换的农村集中供水站自备井全部实施封存。

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思路

(一)县属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责任。坚持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以管资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和制度建设,落实国有企业化解债务风险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督促所监管的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县属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县属企业的法定地位,坚持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发挥县属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3.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体系。明确各治理主体履职边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部分单位还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概念模糊。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各项管理办法,健全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有偿使用等各项审批程序,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突出预算管理、基础管理和报告制度,强化人大监督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提前谋划土地出让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成熟地块的土地供应,加大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有节奏有计划地推进土地出让工作。一方面推动了全县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让土地资源焕发活力;另一方面,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四)国有水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2021年魏县降水量较大,地表水来水量比往年也较为丰富,但地表水调蓄工程较少,地表水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全域水网建设进度,大力开挖和恢复渠道、坑塘,以多引多蓄多用外来水、地表水为目标,建设河渠坑塘连通工程,先干渠、后支渠、以干带支连坑塘,实现输水成网、蓄水入塘、丰蓄枯用,通过调蓄工程,更好满足农业用水,促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优化水资源配置。

六、国有资产五年工作成效

(一)县属国有企业近五年工作成效。

五年来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建设邯郸市域副中心城市贡献国资国企力量(附件12017-2021年度魏县县属企业资产变化趋势图)。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近五年工作成效。

1.五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了制度建设全覆盖,从2017年出台修订的资产购置标准、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到2018年出台的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对上述部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我们健全了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促进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完善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功能。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夯实了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年报质量,形成了“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

3.长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完善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措施,坚持“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原则,结合各单位履职需要和存量资产状况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在防止铺张浪费和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升管理效益,有效节约财政开支,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附件22017-2021年度魏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变化趋势图)。

(三)自然资源资产近五年工作成效。

1.后备资源情况。2017-2022年验收16个项目,新增耕地18192亩。

2.土地组卷报批情况。2017年至2021年,取得省政府用地批文77个,批复总面积8850亩。保障了我县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用地。

3.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2017年至2021年,供地191块,供地总面积7182.34亩,土地出让金总收入43.52亿元。

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已编制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初期成果,形成了“1+13+N”的县级总体规划成果体系。包括1套文本、图集及规划说明主成果;13项专题研究及规划报告,即6项专题研究、4项基础报告、2个咨询报告、1个村庄布局规划;以及“N”项各县直部门专项规划。目前,正在按照上级最新要求,优化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内容,深化完善规划成果,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整治修复、总体设计等内容(附件32017-2021年度魏县变更调查地类变化信息趋势图)。

5.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情况。

1)耕地和基本农田划定情况。魏县已完成划定方案、矢量数据、表格数据,并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汇交要求,上报市资规局,后续将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及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2)生态红线划定情况。魏县县域内不存在生态敏感区,魏县不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魏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已通过市级、省级审核,目前已上报自然资源部。

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已完成划定方案、矢量数据、表格数据,并按照汇交要求上报市资规局,后续将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及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四)水资源资产近五年工作成效。

5年来水资源资产随降水量的多少而波动,地表水资源量与降水量变化相一致,地下水资源量随着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的持续开展得到恢复,浅层、深层地下水位持续回升。通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建设了一批惠民的地表水引蓄工程(附件42017-2021年度魏县水资源资产趋势图)。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谢谢大家!

 

附件:12017-2021年度魏县县属企业资产变化趋势图

22017-2021年度魏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变化

趋势图

32017-2021年度魏县变更调查地类变化信息趋势图

42017-2021年度魏县水资源资产趋势图


附件1

2017-2021年度魏县县属企业资产变化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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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2021年度魏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变化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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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7-2021年度魏县变更调查地类变化信息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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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7-2021年度魏县水资源资产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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