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768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名称: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2022-07-18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

通   知

 

社会各界:

为全面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市建设局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政策及领导机构并起草了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发送至wx5200963@163.com。

 

2022年7月18日


意见

 魏政规〔2022〕  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   日

 

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科〔2022〕22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规〔2022〕4号),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严格建筑规划、设计与建设、运营、改造与拆除等环节管理,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二)发展目标。

1.2022年,全面启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全覆盖住宅小区,鼓励集中连片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2023年起每年任务目标按市要求落实。

2.到2025年,全县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设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

二、工作重点

为便于集中统一管理,节约建设成本和管理费用,原则上采用集中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方式。根握省、市发展目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年度建设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制定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落实。整体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在50亩以上或建设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

三、政策支持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明确关于超低能耗建筑的建设要求。对集中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应优先保障土地的供应。

(二)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其地上建筑面积

9%不计入项目容积率;不计入容积率的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于超低能耗建筑,在计算、统计建筑面积时,因节能技术要求,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确权登记面积。

(三)省补助资金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单个项目最高不

超过1200万元;鼓励制定相关补助政策,支持区域内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且

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浮10%。

(五)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

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

(六)未开工项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的,享受同等相关优惠

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魏县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超低能耗建筑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产业政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供地;负责在制定地块规划条件中落实年度建设任务;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超低能耗建筑因节能技术要求,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确权登记面积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立项阶段的核准、备案及预售证许可等审批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施工许可、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事中监管;负责组织专家做好超低能耗建筑认定,认定意见作为项目是否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负责做好试点项目等技术服务指导工作;负责超低能耗建筑物业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资金支持。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上浮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等相关执法处罚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大力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作用,同步协调立项、规划、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材料复检、过程监管、专项验收等闭合管理工作,确保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落实到位。特别是在项目审批和备案环节,对未按要求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审批、事中监管和施工许可手续,确保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魏县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魏县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乔新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宇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段献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晓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王俊河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段晓明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彦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荣保军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王冀罡  县司法局副局长

崔     鹏  梨乡水城管委会副主任

卢力明  魏城镇镇长

张亚飞  东代固镇镇长

张现俊  棘针寨镇镇长

段双军  德政镇镇长

常智凯  沙口集乡乡长

樊晓雪  野胡拐乡乡长

赵春鹏  仕望集镇镇长

李    超  北皋镇镇长

薛晓飞  前大磨乡乡长

张向明  院堡镇镇长

华春雨  双井镇镇长

郭先业  南双庙镇镇长

王建民  大辛庄乡乡长

张晓培  大马村乡乡长

李中宇  边马镇镇长

田陈涛  牙里镇镇长

王晓刚  张二庄镇镇长

李泳烨  车往镇镇长

朱院兵  北台头乡乡长

刘亚伟  泊口镇镇长

赵雪倪  回隆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主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宇涛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