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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魏城镇

名称:魏城镇人民政府水域、坑塘值班巡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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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2018-08-24

魏城镇人民政府水域、坑塘值班巡查工作制度


魏城镇人民政府
水域、坑塘值班巡查工作制度
根据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促进我校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顺利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巡查包括节假日值班巡查、学校上课期间的中午、下午放学以后的时间段。
2.值班巡查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如发现学生下水或在水边玩耍逗留,应及时制止,劝其回家,并将学生所在年级、姓名记录下来报学校处理。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4.正常上课期间,当天值班巡查的教师是学校当日溺水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5.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教师,要在几个重要时间段内不间断地对所包靠的水域进行巡查,不允许脱岗,或私自找人代班,由于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6.值班巡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报请校长批准,另作安排。如私自调班或脱岗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7.值班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巡查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忠于职守,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学校将上报上级主观部门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