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085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2-11-14

魏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校长队伍考察、任免、监督、考核等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巡察工作。

(九)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起草基础教育教学规范性文件,推进素质教育。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起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规范性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工作。

(十三)制定中专院校招生计划。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

(十五)负责教育体育信息化工作。

(十六)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七)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九)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承办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评聘、工资调整、表彰奖惩等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二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魏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承担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指导全县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四)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七)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八)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邯郸市体育局做好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二十九)指导、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三十)组织开展全县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三十一)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三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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