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428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名称:魏县人社局各股室职能及联系电话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18-02-05

魏县人社局各股室职能及联系电话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报告和文件;协调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电、保密、公文审核及局机关公共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车辆调配;负责人事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的证件审报、人员管理及考核监督;负责市局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催办工作;负责全局岗位责任制目标、任务的制定、运行、督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本局计划生育、工会、党建、妇女、青年等项工作;负责本局老干部服务等项工作;负责全局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负责信息宣传、编发和新闻发布。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02

(二)人事计划股

综合管理全县人事计划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资增长宏观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合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负责审核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在编制使用限额内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计划;组织实施、编制县直机关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计划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计划。

负责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劳资统计工作、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聘工作、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02

(三)录用考核任免股(挂魏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县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考核录用、交流、回避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流动调配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学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政策;研究拟订高层次毕业生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档案接收、审查、移交;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安置服务工作;负责“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志愿者招募培训、志愿者上岗后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核准;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核准;指导全县人事统计工作和综合分析工作。

制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安置工作的政策、计划、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转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接收、审查、移交;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军队转业军官的随迁随调家属;负责军队转业军官的培训工作;负责军转干部教育培训;负责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拨付;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控工作。

负责全县县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申诉控告等项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策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县政府系统股级干部和聘用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呈报及任(聘)免(解聘)工作;承办以县长名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免人员的任免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接续工龄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核准、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以及聘用合同的鉴证、续订、解聘等项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01

(四)职称评聘管理股(挂魏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定、考核、职务聘任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援外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农林第一线科技人员和文教、卫生有关人员的浮动工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职工作;负责全县初级评委会的组建、审批及备案;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准、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评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受理初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三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安置;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负责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负责国家和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负责博士后科研经费申报;负责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负责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负责出国(境)外培训项目申报;负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标准核准;负责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和评审;负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负责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负责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负责省政府津贴专家的选拔;负责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负责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员选拔派出;负责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政策的落实;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岗位津贴和省突贡技师、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管理发放;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备案。负责专家休假管理。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12

(五)工资福利保险股

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保险工作;办理全县各类人员的调资升级;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新招、转工的工资定级和调动人员的定套工资;负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加强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负责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工作,负责退休、退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病退、特殊工种、军转干部等提前退休的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级老干部的福利、年终慰问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接续工龄的审批工作;负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特殊工种和企业军转干部除外);负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和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负责企业高级专家延缓退休审批(副高级职称);负责工伤认定;负责职工因工伤(职业病)致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负责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初次鉴定;负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力提前退休初次鉴定;负责企业特殊工种的认定。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10

(六)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负责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拟定、报审、执行和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和各项收费工作;负责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各种收费票据的领取和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收支及帐务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资金管理;搞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账务管理,组织实施财会制度,编制财务计划、财务报表和会计决算。

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全县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和统计;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员资格;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0028

(七)劳动关系监察股(挂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对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劳动政策法规行为的监察,指导县劳动监察工作和县劳动监察大队业务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职工调配、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备案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基层调解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负责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鉴证、续订、终止、解除、备案,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及劳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处理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负责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劳动仲裁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工作,参与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05

(八)魏县社会保障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负责办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负责办理职工参保、跨统筹范围转入、转出及社会保险接续手续;负责城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申报和基数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申报、基数和费率核定及征缴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记录查询和其它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制订年度扩面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清理欠费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各项待遇的审核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对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受理有关社会保险违规案件的举报和调查工作负责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对离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及组织、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活动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负责《社会保险财务制度》的贯彻实施,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年度予决算和统计报表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23180

(九)魏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支付和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保险费征缴及个人账户管理;负责参保人员退休条件的审核、退休待遇的发放;负责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各项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对乡镇农保经办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它事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3061

(十)魏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制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拟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城镇职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资格的审定;受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争议;对模范遵守和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组织协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中的有关事宜。

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提出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编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予、决算;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负责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宣传;负责城镇职工医保扩面工作;负责全县离休人员、老红军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管理与使用;选择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负责城镇职工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参保人数的稽查;负责参保职工住院登记备案、转院、外地就医、异地居住及违反医保政策欺诈行为的稽查;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和种类的监控、收费标准和价格的监控、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监控;办理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登记、变更手续,负责发放“三证一卡”及IC卡的制作、挂失、补卡及调动处理;会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对用人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各项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和填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的维护、调整、升级及数据备份;承办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医疗保险的查询事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19

(十一)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保障方面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的编制、管理、支付和稀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基本信息及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靠基金的征收了作:负费城乡层深基本实疗保险的熟医管理、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管药店资格管理、服务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依法稽查各类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行为;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各乡镇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06

(十二)魏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收集、整理、发布各类人才信息,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信息服务;负责县内各类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各类人才中介组织的运行状况;利用多种形式,为县内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省部属单位等招聘引进人才,并办理人才流动相关手续;积极开展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办学工作,为社会培养各类实用人才,为市人才中心提供相关人员的录聘材料和手续;开展人事代理业务,逐步推行人才的社会化管理;负责县内招聘人才的广告审批工作;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负责流动人员出国政审工作;负责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洽谈会的审批管理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负责人才测评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各对口单位的人才交流、开发、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培训政策,负责开展全县就业训练和统筹组织及规划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前、在岗、转岗训练工作;负责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及指导全县乡土人才及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培训情况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承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0046

(十三)魏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制定统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发展规划及转移就业培训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及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申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培训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调查摸底、统计报表、登记建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就业援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就业失业证》的审核、办理工作;负责规划就业训练和各类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及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县内职业介绍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搞好服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负责再就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13

(十四)魏县劳务输出办公室

制定全县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和向非农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县劳动力交流大厅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管理驻外劳务输出协作机构,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进行管理指导;负责全县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件的初审、报送、年检;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组织实施全县劳务输出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引导培训、职业介绍、劳务协作等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0334

(十五)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拟定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局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局域网和广域网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局网站的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以及网络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人员基础数据库建设);协助有关股室完成网上发布公开工作,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局机关干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653

(十六)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并根据立案调查、检查结果,依法作出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决定等;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年度审查: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0110

(十七)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

负责保管、整理全县行政及企事业单位职工人事档案及本局档案信息储存、开发利用、服务交流等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全局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县行政及企事业单位职工人事档案及本局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和提供利用等工作;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负责对本局各股室及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考评工作;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 “八防”的要求,保证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研究制定档案管理现代化方案,努力实现全局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完成档案其它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2222

(十八)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指导中心

负责监督指导各项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政策调研分析;监督检查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职权实施情况,并全程跟踪各环节的办理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协调处理行政许可运行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管理与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协调指导局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做好行政服务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东段89号

话:35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