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71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0〕40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0-07-08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魏政字〔2020〕40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62)及《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邯政字〔2020〕10号)的要求,对县政府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保留的县政府规范性目录,以及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移除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留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46件,废止8件,宣布失效16件,列入修改计划2件,移除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5件。

二、未列入保留、修改目录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对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四、列入修改目录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应当在2020年8月1日前完成修改工作,按程序重新公布,未重新公布的,自动废止。

 

附件:1.保留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5.移除不再作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doc


魏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文件链接:《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