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445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建军、司俊祥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号:魏政字﹝2020﹞21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0-03-30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建军、司俊祥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魏政字﹝2020﹞21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李建军、司俊祥同志“见义勇为

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李建军,男,汉族,魏县魏城镇董河下村村民。司俊祥,男,汉族,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工。

2019年3月3日下午,魏城镇董河下村村民李建军在魏祠公园带着孩子游玩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急忙安顿好孩子后迅速寻声跑过去,发现有一个小孩掉进河中,当时情况十分紧急,李建军来不及脱衣服便跳进河中救人,此时孩子已经滑至河中间,生命十分危险。李建军奋力把孩子从水中抢救至河边并立即对孩子进行了抢救,看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了,李建军同志便悄悄的离开了现场。后经被救人的妈妈李敏燕多方打听才找到了危险时刻挺身救人的好人李建军。

2019年3月26日凌晨六点多,魏城镇农民蒿志广夫妇从山东卖梨回来,开车经过东壁西路刘河下桥时,与一辆奥迪车相撞,不幸连人带车坠入河中。正在东壁西路刘河下桥附近晨练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工司俊祥目击了这次车祸。见此危急情况,司俊祥急忙跑到岸边,来不及多想就纵身跳入了河水中,在路人的帮助下,很快就将落水者蒿志广救出,而蒿志广爱人卡在车里一时无法救出,司俊祥便想办法拖着蒿志广爱人使其头部露出水面,并快速请在场的群众帮忙拨打了119,等消防队员紧急赶来后,成功挽救了蒿志广爱人的生命。

见义勇为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李建军、司俊祥同志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英勇救人行为,危难时刻出手相救的无私无畏精神,不仅是新时期魏县精神“重信义、敢担当、创大业、爱家乡”的具体体现,更是展现梨乡儿女危急时刻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英雄本色,值得全县上下推崇学习。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宣传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3月19日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李建军、司俊祥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分别向李建军、司俊祥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和见义勇为奖金1万元。

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向李建军、司俊祥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英勇救人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热情淳朴、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

县政府要求,全县上下要以先进人物的事迹为榜样,恪守初心、践行使命,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再出发,积极投身到当前创建平安魏县、和谐魏县和经济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去,为奋力开创新时代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魏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