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
关于党政网[2020]第66号交办件的
办理情况
县政府办:
接到你处转来魏县党政网站民意专报〔2020〕第066号交办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违章停车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只罚款不扣分,在邯郸市里的违章停车也是罚款一百元不扣分,为什么魏县的违章停车除了罚款一百元还要再扣3分?魏县执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跟邯郸市不一样吗?
二、有关问题的调查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违法停车是指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0项规定,机动车违反临时停放规定的罚款100元,不记分。
而群众反映的罚100、记3分的违法行为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通行。”其中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