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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关于公布魏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 监管权力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12-07 16:05:46点击次数:22500次


一、编制基本情况

为厘清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的通知》(邯政字〔2020〕22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对照省、市级《清单》,修订我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本次修订工作涉及29个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征求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共梳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83项和监管权力清单629项。

二、编制工作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新修订的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

三、编制目的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魏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