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政策解读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关于《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9-11-20 14:50:18点击次数:29370次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关于《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9〕19号),我县起草了《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完善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现就《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有效的改善我县环境,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号)《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大气函〔2019〕648号)《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9〕1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魏县行政区域内,需由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响应工作。因沙尘和臭氧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畴。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底线思维、底线意识、底线行动,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绩效评级,差异管控。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环境绩效评级工作,严格落实差别化管控要求,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禁“一刀切”。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企业深度治理和节能改造,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措施可行,有据可查。夯实应急减排清单,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完善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制度。

明确分工,强化落实。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责任落实,奖惩并举,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四、预警启动与解除

(一)预警分级

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日均值>200的天数作为各级预警启动基本条件。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300日均值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发布与解除

接到上级预警通知后,及时发布本级预警通知,按照要求2小时内完成预警启动。接到预警解除通知后,按照时间节点按时解除预警。

预警启动(解除)通知由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发布。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