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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魏县水稻种植奖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08-24 09:51:06点击次数:1749次

魏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魏县水稻种植奖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县水稻种植产业,扩大我县水稻种植面积,充分发挥我县全域水网和蓄水坑塘资源优势,带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为加快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根据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水稻种植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试行)》魏政字〔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制定了《魏县水稻种植奖补办法》

二、目标任务

《魏县水稻种植奖补办法》对从事水稻种植的村级经济组织进行奖补,奖补标准分两个方面:一是水稻种苗补贴,主要是对村级经济组织购买水稻种苗进行补贴,按实际费用据实补贴,每亩每年奖补不超过400元,连续补贴三年;二是水稻土地平整费用补贴,主要是对村级经济组织土地平整费用进行据实补贴,一次性每亩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

三、操作方法流程

 村级申报→乡镇审批→县备案→实地验收→资金拨付

四、惠民利民举措

(一)土地流转。优先选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土地进行流转,通过流转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土地增加其土地流转收入;

(二)带动就业。优先带动水稻种植村或周边村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水稻种植区就业增加其劳务收入;

(三)收益分配。水稻种植所在村集体所得纯利润的20%用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分红及公益岗位补助。

(四)辐射带动。通过水稻种植奖补鼓励村级经济组织扩大种植面积,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种植水稻,增加群众收入。

五、注意事项

村委会是水稻旱稻种植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各乡镇(街道办)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权益维护,对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合理性负责。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是关于《魏县水稻种植奖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魏县乡村振兴局

                           2022825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水稻种植奖补办法》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