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政策解读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09-10 08:52:32点击次数:4710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7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20〕61号)要求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对所有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进行清理。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