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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关于《魏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03-10 11:28:54点击次数:6543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维护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魏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区划方案划分了魏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本区划方案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各类区域。

二、区划范围

魏县中心城区范围:南至益民河、东至规划的经四路、西至规划的文体街、北到民有河,规划用地面积65.99km2

三、区划年限

本次区划的基准年为2019年。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四、区划方案

魏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分为四个类别,分别为1类、2类、3类和4a类。1类标准适用区共2个片区,面积为19.82km22类标准适用区共4个片区,面积为18.20km23类标准适用区1个片区,面积为8.76km2;本次暂未划分区域面积为14.22km24a类区域包括37条公路交通干线的两侧区域,长度为205.79km。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区共2个片区,面积为19.82km2。片区描述从北顺时针方向进行描述(即“北-东-南-西”围成的闭合区域,下同):

1个片区位于中心城区西北部,片区边界为河湾路-龙乡大街-望远街-河湾路-魏都大街-长安大道-文体街,第2个片区位于中心城区西部,片区边界为民有路-翟隆街-翟东路-东源北街-长安大道-万泉街-魏州路-梨乡大街-洹水大道-玉泉街-天安大道-经一路-天泽路-梨乡大街-天河路-龙乡大街-天泽路-文体街-开元路-龙乡大街-东壁路-礼贤街-一行路-魏都大街-长安大道-梨乡大街。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共4个片区,面积为18.20km2。第1个片区位于中心城区北部,片区边界为民有路-梨乡大街-长安大道-魏都大街;第2个片区位于中心城区西北部,片区边界为长安大道-魏都大街-一行路-礼贤街-东壁路-龙乡大街-开元路;第3个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中部,片区边界为魏州路-经一路-天安大道-玉泉街-洹水大道-梨乡大街;第4个片区位于中心城区南部,片区边界为天河路-梨乡大街-天泽路-经一路-益民路-龙乡大街。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3类标准适用区1个片区,面积为8.76km2。该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东部,片区边界为大广高速连接线-经四路-益民路-经一路-魏州路-经三路。

(四)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标准适用区域为城市道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

4a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37条交通道路边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道路总长度约为205.79km。

五、区划说明

(一)“昼间”和“夜间”的时间划分:

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

(二)本区划方案经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