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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遴选5名特聘农技员、3个科技示范基地和15个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05 15:44:56点击次数:8074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2〕102号)和《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呈报〈魏县202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魏农呈〔2022〕58号)文件要求,魏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公开遴选5名特聘农技员、3个科技示范基地和15个科技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5名(注:行政人员不在遴选范围内)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特聘农技员需经个人自主申请,所在村委会盖章同意,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聘用期一年。对遴选的特聘农技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并进行绩效考核,按照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发放工资补助,工资补助参照魏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580元,工资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其中包括意外险、差旅费以及服务工作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

1.县域内农业乡土专家、种养加能手、农业技术骨干等。

2.基层农业工作经验需超过三年并具有较高的农业技术理论和技术水平,且熟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方式方法。

3.熟悉农业种植或畜禽养殖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为农服务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5.具有农业院校学历或农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6.特聘农技员岗位设置粮油、经济作物技术指导员4名,畜禽养殖技术指导员1名。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我县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的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用于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示范展示本区域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选择优秀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志牌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应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应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

2.示范基地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土地承包长期稳定,且有能力定期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示范基地应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先进水平。  

4.示范基地应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资源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示范推广等任务。

5.承担过并评价良好的科技示范基地优先选择。

三、科技示范主体15个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科技示范主体由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择优推荐,乡镇政府同意并公示。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等。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重点围绕鸭梨、粮食和畜牧等主导产业开展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药、肥料、饲料等进行补助。示范主体为需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和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等。产业规模为:鸭梨种植50亩以上;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生猪养殖年出栏300头以上。申报时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要科技意识强,热心农业,有农业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能辐射带动5个以上普通农户或脱贫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并能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各项工作。

四、申报事宜

申报截止时间:于2022年816日前现场申报至魏县农业农村局四楼423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焕喜

联系电话:3621922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




(编辑:魏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