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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1〕第33号)

更新时间:2021-11-17 14:02:16点击次数:7915次

 

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补公字〔2021〕第33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房产所有权人:贾丹丹

房产坐落:魏城镇魏州东路奥林观邸11-1-1602号

原房产证号:冀(2021)魏县不动产权第0002141号

房屋建筑面积:98.41平方米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7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