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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二庄镇人民政府关于魏县萱然塑料厂废旧塑料处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更新时间:2020-01-09 18:01:40点击次数:4581次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公告魏县萱然塑料厂废旧塑料处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废旧塑料处理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项目为废旧塑料处理再生项目,占地面积1666m2,分为办公区、生产区、原料仓储区、成品储存区等,魏县萱然塑料厂年加工废旧塑料5200t,其中:聚乙烯废旧废料1700t,聚丙烯废旧废料3500t;年产再生塑料颗粒制品4830吨,其中:聚丙烯塑料颗粒3270t,聚乙烯塑料颗粒1560t。

本项目为废旧塑料回收、再生颗粒生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对照《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项目不属于河北省限制、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企业;其生产工艺、使用设备及产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魏县萱然塑料厂

联系方式:朱军明1393201055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刘宇新 13823167255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⑴废气:破碎工序采用湿式破碎,粉尘去除效率为90%;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两级等离子净化器+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⑵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破碎工序废水、清洗工序废水、造粒工序冷却废水和净化装置喷淋塔废水等,进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置。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关用水标准,循环使用不外排。

⑶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造粒、冷却及切粒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切造粒过程产生的废过滤网、生产工序清洗工序泥渣、原材料废包装和职工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造粒、冷却及切粒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切粒过程产生的废过滤网,外售综合利用;生产清洗工序泥渣,由河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收集后,运送至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厂区指定地点,由该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原材料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所有固废均综合处置,不堆存不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了较为妥当的环保防治措施,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其它信息的形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以及魏县生态环境局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及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问题、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本项目建成后可能受到的外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以便完善报告书环保内容。

八、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方式

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主要途径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项目不清楚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邮箱:869018517@qq.com

电话:13932010551




魏县张二庄镇人民政府

2020.01.10

(编辑:张二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