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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圣轩城一号院欺骗消费者
内容:   县领导好: 圣轩城一号院欺骗消费者,卖房以可以公积金贷款为噱头诱导消费者买房,交完预付款后告知不能公积金贷款,目前因为当时没有留下证据无法走司法诉讼,但是政府可以调查其它消费者,证明我所说属实,并且我咨询房管局只要备案是可以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圣轩城一号院开发商就是不去备案,像这种欺骗消费者的无赖行为希望县委县政府替老百姓做主
提交时间:   2023-02-21
答复时间:   2023-02-24
状态:   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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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反映圣轩城壹号院退房退款问题的调查

报 告

接到党政网反馈卡后,我局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情况

信访人反映:2019年在魏县圣轩城壹号院购买的一套房屋,因该项目一直迟迟未建,要求退房退款的问题

二、项目基本情况

圣轩城住宅小区东区一期(四)由魏县林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魏县天安大道东段路北,法人:张雷,共建4栋住宅楼,目前该项目已五证齐全。

三、调查情况

我工作人员及时与信访人进行了联系,经了解该信访人购买该项目4号楼。经调查,该项目4号楼于2022年11月份动工建设,2023年2月1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时约见该项目负责人,责令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即整改,尽快将信访人房款退还到位。截至目前,该信访人已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已办理了退款手续,该项目开发企业已承诺尽快将信访人房款全部退还到位。

四、处理结果

1、我局已责令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限期整改合法预售,及时将信访人所交房款全部退还。已将办理结果告知信访人,该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我局将对该项目的违规预售行为,及时移交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议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