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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4〕第10号)
时间:2024-03-12 09:17:45

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补公字〔2024〕第10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土地、房产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房产证书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秦兰秀

土地/房屋坐落:魏城镇政府东大街20号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

土地性质:划拨

土地面积:146平方米

原土地证号:1991年40348号

原房产证号:1989年100241号

土地四至:东至胡同、西至马岐平、南至叶守真、北至徐振忠

房屋面积:78.7平方米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2日